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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公告发布

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结合工作需要,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常州市规划编研中心)、常州市新北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保障中心、常州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人(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2月2日后出生)。
(三)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到2025年7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12月6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2月6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为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资料上传时间
2024年12月2日9:00—12月6日11:00
提醒: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2月2日9:00—12月6日12: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12月2日9:00—12月6日15: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13日9:3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czks.czrsj.cn)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及实务测试。
2.笔试时间:2024年12月14日14:00—16:00,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在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由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考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69800108(规划设计院);(0519)89889330(新北技术保障中心);(0519)89680003(经开区服务中心)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8060699
七、本公告由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6日

来源链接:https://rsj.changzhou.gov.cn/html/czrsj/2024/IQCNPLQO_1126/48799.html


日期:2024/12/3 9: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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