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1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引进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和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市本级”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00-12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00-12月2日16:00。
(二)网上确认
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8-85837803。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5: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对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以及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考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公示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八、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2.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招聘工作纪律
1.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2.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12586。
2.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81208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2日
来源链接:https://www.js365job.com/recruitment/news/1859870787823177730
日期:2024/11/29 13: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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